29日,《福建省邮政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记者了解到,二审稿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建议,增加了建立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实名档案、完善投诉澄清免责机制等关于加强行业监管的条款。
据了解,有常委会委员提出,法规应当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权益,平衡各方权利义务。为此,草案修改稿增加了相关条款,一是规定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以公众满意度、时限准时率和用户申诉率为核心的服务质量评价,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要求企业建立从业人员实名档案,了解从业人员情况;三是强化从业人员权益保障,要求企业建立合理考核奖惩制度和投诉澄清免责机制;四是细化环保责任,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还有常委会委员提出,住宅小区配建智能信包箱符合发展方向和群众用邮要求,但应当明确智能信包箱的公共属性及其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功能。此外,传统信报箱改造为智能信包箱的管理维护等方面情况比较复杂,应当为实践探索留出空间。为此,草案修改稿一是增加运营新建住宅建筑工程设置的智能信包箱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的规定;二是明确智能信包箱应当融合邮件、快件投递接收功能,使用智能信包箱开展邮政普遍服务的,不得收取费用;三是鼓励和支持传统信报箱升级改造;四是规定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
本文已标注来源和出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作者:福建日报